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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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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成君先生、陈均先生、黄宝山先生、李冰女士、谭立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意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月1日。同时,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分析,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梨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匡常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2,6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调整至2027年1月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整体社会、宏观经济环境、项目本身“工业上楼”工程建设复杂度以及施工现场实际实施条件限制等因素综合影响,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据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的要求,到2025年,我国以5G、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国内大力推动物联网与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集成和融合,物联网连接规模和应用持续增长。据IDC数据显示,无线连接成为物联网连接的主流,蜂窝网络的快速发展起到引领作用,蜂窝网络的物连接始终保持高速扩展,到2023年底连接量超23亿,并在公用事业、智能制造、车联网、智能零售、智慧家居等领域已形成规模效应,预计未来5年将保持21.1%的增速。根据GMSA研究及预测,2021年全球IOT设备数量为122亿台,到2025年全球IOT设备达252亿台,IOT设备是终端侧未来3年最大的增量市场。

综上,中国及全球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还非常大,本项目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

另一方面,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近20年,行业地位突出,在多年非标设备研发及行业应用经验积淀中,总结并形成了运动控制、人工智能、机器人软件算法等平台化模块,以及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等各项功能技术模块。公司基于技术同心圆战略,利用平台化、模块化技术,采用“积木式搭建”方式,实现快速交付、快速迭代、高效低成本的研发与生产,进而在行业应用领域、客户开拓及新产品开发方面形成较强的延展性和竞争力。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消费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的生产流程,优化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公司的产能提高,有助于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件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单件产品的利润。公司服务于国内外诸多电子产品生产商,有着良好的产能消化能力,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综上,本项目将提升消费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的生产效率,提高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①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已组建一批拥有扎实理论知识、强研发实力、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研发及技术服务人员涵盖机械、电子/电气、软件、声学、射频、光学、视觉、ICT和自动化等领域,对于下游客户定制化和多样化的需求,能做到及时预测和快速反应,确保公司技术研发的领先性、适应性。

②公司专业的管理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

公司深度研究先进企业的管理方法,结合自身情况创建了博杰业务体系(BBS),运用多种精益管理工具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并在各BU及子公司深化推进。通过充分运用精益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生产制造、物流、采购、仓储、财务等管理及流程进行多维度升级优化,全面提升产品交期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品质、控制成本等。

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2、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为推动半导体产业发展,打破国外垄断,增强国家科技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相继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集成电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鼓励和支持半导体设备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我国半导体设备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SEMI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制造设备销售额从2022年的1076亿美元小幅下降1.3%,至1063亿美元。其中,排名前三的是中国大陆、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这三个地区占全球设备市场的72%,中国大陆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设备市场。2023年,企业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同比增加29%,达到366亿美元;由于需求疲软和存储市场库存调整,第二大设备市场韩国的设备支出下降7%,至199亿美元;在连续四年增长后,中国台湾地区的设备销售额减少27%,至196亿美元。

同时由于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半导体在现代工业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海外对半导体设备出口管制限制可能会持续加强,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诉求也将不断提升,国内企业预计有不错的市场发展机会。

综上,本项目与国家大力提倡发展半导体科技相关政策符合,符合半导体行业关键设备与技术的国产替代趋势,是实现国内半导体制造业的科技创新、突破技术封锁的必要途径,有助于我国高端制造业规模增长、产业结构升级。

另一方面,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近20年,行业地位突出,在多年非标设备研发及行业应用经验积淀中,总结并形成了运动控制、人工智能、机器人软件算法等平台化模块,以及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等各项功能技术模块。公司基于技术同心圆战略,拓展至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领域,有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增强市场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①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已组建一批拥有扎实理论知识、强研发实力、丰富经验的专业团队,研发及技术服务人员涵盖机械、电子/电气、软件、声学、射频、光学、视觉、ICT和自动化等领域,对于下游客户定制化和多样化的需求,能做到及时预测和快速反应,确保公司技术研发的领先性、适应性,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②公司专业的管理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

公司深度研究先进企业的管理方法,结合自身情况创建了博杰业务体系(BBS),运用多种精益管理工具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并在各BU及子公司深化推进。通过充分运用精益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生产制造、物流、采购、仓储、财务等管理及流程进行多维度升级优化,为后续项目实施的产品交期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品质、控制成本等奠定基础。

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三、部分募投延期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月1日。同时,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分析,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以及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

3、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根据外汇的敞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一年以内)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拟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值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产品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公司将选择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交易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此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项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方式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同时,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2、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注: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此外,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月13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19925535381

传真:0756-8519960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