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重庆成立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9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重庆成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27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北京、重庆成立分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分公司的情况概述
为更好推动公司风电产业发展,加强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分别在北京、重庆两地成立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等。
二、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 公司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1幢4层409-98室(集群注册)。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 公司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30号。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设立分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将促进公司实现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更好地协调属地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设立分公司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9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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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凌久科技投资(武汉)有限公司、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中船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事宜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程新桃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长期持续的
●在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过程中,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对本预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表决,上述预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均已审议通过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预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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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由于工业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成为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1.由本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产品、资产租赁和劳务等:
(1)国家高新工程配套项目的制造加工。
(2)成套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
(3)钢结构的制造加工,包括但不限于钢铁构筑物等。
(4)劳务和设计及加工等服务。
(5)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管理。
(6)资产租赁。
2.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提供物资和劳务等:
(1)提供机电设备、劳务分包、金属物资、风机配件等。
(2)劳务和设计及加工等服务。受劳动力、加工能力、设计能力和时间等限制,本公司需要实际控制人及下属的船厂、设计院及其他配套企业提供劳务、咨询、培训、加工、设计等服务。
3.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主要指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和借款。
4.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物资采购代理服务物资采购代理,是由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在采购进口物资时因采购数量巨大而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且可保证交货时间相对及时。
(二)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具体定价方式
1.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
该等交易应在本公司正常日常业务中、按公平的原则以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若没有或没有足够的其它交易作为比较,则按对本公司不会比独立第三者提供或享有(视适用者而定)之条件逊色的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应为公平合理。
2.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定价方法
Ⅰ、由本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物资和劳务等:
(1)国家高新工程配套项目的制造加工,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价格不会比独立第三者享有之条件逊色;
(2)成套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按市场价;
(3)钢结构的制造加工,按市场价;
(4)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管理,按市场价;
(5)资产租赁,按市场价。
Ⅱ、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提供物资和劳务等:
(1)提供机电设备、劳务分包、金属物资等,按市场价;
(2)劳务和设计及加工服务,按市场价。
Ⅲ、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在关联方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标准;向关联方借款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该等利率应不会比独立第三者享有之条件逊色。
Ⅳ、由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物资采购代理服务:
物资采购代理费,按国际惯例一般为不高于合同额的2%。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实际的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产品系公司持续稳定的产品之一,这部分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因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表决。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12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度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企业的相关产品是公司持续稳定的产品之一,其主要业务涉及船舶、风机配套产品、设计科研等多领域业务,公司2025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12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度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企业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积极作用,同意《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兴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85)。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对本预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本预案的表决。
本预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86)。本预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对本预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本预案的表决。
本预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87)。
本预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借款额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银行借款(包括信用贷款、电费收费权质押贷款、租金收费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合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贰佰亿元),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银行借款业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4-08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北京、重庆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重庆成立分公司的公告》(临2024-089)。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90)。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9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协议转让资产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8月31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25,030.00万元向关联人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海设计研究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华海”)100%股权。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二、交易结果
近日,公司与船海设计研究公司就中船华海100%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资产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船财务拟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授信、外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财务于1997年7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船财务作为中国船舶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船舶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协议的签署工作。
根据公司拟与中船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约定,中船财务拟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授信、外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船财务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亿元整);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亿元整);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人民币肆佰亿元整);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亿元整),协议有效期为1年(壹年)。
同时,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通过查验中船财务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中船财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以确保公司与中船财务发生金融业务过程中自有资金安全。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船财务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舍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71,9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344,706.87万元,净资产1,974,762.86万元,营业收入209,388.26万元,净利润128,420.88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中船财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293,483.32万元,净资产2,077,217.25万元,营业收入484,424.6,7万元,净利润144,632.68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1. 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 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