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8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涛先生、杨子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所发生,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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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2:上述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2024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注3:在同一交易类别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以互相调剂。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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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涛:男,中国国籍,2000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盾信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 ,任麒麟工程执行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麒麟信息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3)杨庆:男,中国国籍,2000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盾信安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麒麟工程、麒麟信息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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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次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就2025年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本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的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8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8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为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麒麟信安”),系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广东麒麟信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广东麒麟信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80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拟参与广东省重点政府课题,承担项目攻关任务。应政府课题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承担的项目攻关任务向政府课题牵头单位出具连带责任的担保函,保证责任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被担保人在联合协议下承担的各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广东麒麟信安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24年7月12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403号1305室
(3)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股权结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比75%;长沙扬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比25%。
(7)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广东麒麟信安为新设公司,暂不涉及。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广东麒麟信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广东麒麟信安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参与的政府课题攻关任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内容的文件。上述担保金额等以广东麒麟信安最终签署的担保函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广东麒麟信安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长期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提供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麒麟信安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风险,能够有效防控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麒麟信安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8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0.63%、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或涉及担保诉讼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8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在贵州省贵阳市、福建省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贵州麒麟信安”)、福建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福建麒麟信安”),并新增上述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及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分别在贵州省贵阳市、福建省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前述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本次除新增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贵州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暂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2、福建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暂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营销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从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后,贵州麒麟信安、福建麒麟信安将于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及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该项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在贵州省贵阳市、福建省福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前述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前述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8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涛先生、杨子嫣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长期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