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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9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秀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已表决通过;

3、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议案5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海潇昳、张天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