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2024年7月25日,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电电机”)控股股东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君拓”)与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地资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公司股东王建裕、王建凯与高地资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放弃行使表决权协议》《股票质押协议》。此外,同日宁波君拓与王建裕、王建凯及王盘荣签订《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根据相关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高地资源分别受让宁波君拓、王建裕、王建凯持有的44,264,640股、12,642,000股、13,653,360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70,56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0%)。根据《放弃行使表决权协议》,王建裕、王建凯承诺自愿累计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股份中的53,159,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60%)股份所代表的全部表决权。上述相关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及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中电电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君拓》《中电电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建裕和王建凯》《中电电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高地资源》。
本次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高地资源,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郭文军先生。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202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宁波君拓、王建裕和王建凯先生、高地资源的通知,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PROP系统查询,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过户数量为70,56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转让方宁波君拓与王建裕、王建凯先生、受让方高地资源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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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已过户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高地资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郭文军先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4-042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裕先生持有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7,928,2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1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8,100,93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7.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0%。王建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687,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017,066股,占其持股比例为39.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3%。
● 王建裕和王建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0,61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77%。本次二人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总数量为27,11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比例为44.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3%。
公司于2024年12月29日收到股东王建裕与王建凯先生通知,获悉其于近日将质押给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并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予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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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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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融资,是为担保王建裕、王建凯先生与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王建裕先生、王建凯先生在《股份转让协议》第5.3条项下承担的或有债务、第5.5条项下承担的上市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2) 王建裕先生、王建凯先生在《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项下的其他义务、责任的履行;
(3) 高地资源为追究王建裕先生、王建凯先生在交易文件项下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证及律师费用。
三、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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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