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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做好不同法益之间的平衡
业内人士表示,证券法以公开为原则,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上市公司活动复杂、涉及面广,部分应当披露的信息可能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管理规定》的出台,就是为了做好不同法益之间的平衡。
据了解,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规定散见在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则中,涉及内容较少。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披露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等情形,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有市场人士反映,虽然有上述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但不少上市公司在实践中,对于哪类信息可以豁免、如何操作,存在困惑,希望规则能够更加清晰、明确。另外,市场过去也发生过个别公司以“涉密”为幌子逃避披露业务的情况。还有个别公司把“涉密”当成自身优势,为拓展业务罔顾保密义务大肆宣传,误导投资者。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投资者需要足够的信息来作出投资决策,但公司也需要保护国家安全,以及自身商业利益不受损害。《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商业秘密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