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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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70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A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肖先生(董事长吕斌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0人,代表股份694,654,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677%(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060,346,0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00,0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9,446,060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662,478,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30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人,代表股份32,17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1%。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股份32,17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98,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51%;反对254,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律师和向贻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7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余物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积余物业、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到家汇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2,000万元,其中为积余物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8日,积余物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福田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若实际提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起始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公司同日与中行福田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积余物业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积余物业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为积余物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积余物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积余物业成立于1992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新里,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04号南光大厦2层B段201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市政工程管理、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餐饮企业、酒店、公园、游览景区等提供管理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门保养;房屋上门装修、维修;企事业单位的后勤管理服务;会议、礼仪的策划和咨询;物业管理软件的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收送干洗衣物;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票务代售;清洁服务;会务服务;从事四害防治工作;白蚁防治服务;建筑物修缮;人力资源管理;外墙清洗,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院管理;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装卸搬运;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车队、车辆管理与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劳务派遣;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食用油、烟、酒类销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国内旅游(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KTV(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酒吧(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提供棋牌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代驾(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健身(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保健按摩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美容美发(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汽车保养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保安服务;供暖供热;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城乡市容及设施设备管理;水资源管理;园林景观管理;外墙清洗;安防设备;消防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五金电料的销售;餐饮配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积余物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积余物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3,270.40万元,负债总额为269,921.99万元,净资产为23,348.4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651,833.33万元,净利润为11,814.76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积余物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6,314.32万元,负债总额为378,501.22万元,净资产为37,813.10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27,115.39万元,净利润为14,717.08万元。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积余物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四、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25,000万元

5、担保期限:自《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告的被担保方积余物业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企业积余物业管理规范,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包括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抵押贷款担保)为人民币18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行福田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