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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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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2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与某客户签订了主服务及供货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标的为cGMP高级医药中间体,合同累计金额约10,210万美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泰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主服务及供货合同,澳赛诺于2024年起向客户供应产品,每年采购量的指引如下:

注:以上仅代表客户对于每年采购量的指引,不代表客户采购承诺且不存在最低采购量承诺。

2024年度,本合同项下已实际履行金额为1,188万美元(约合人民8,67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39%,占公司2023年度定制类产品及服务收入的21.47%。公司实际销售金额相比原采购量指引实现较大增长,主要系:(1)公司凭借特色的研发实力和生产体系,能够给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优质产品,提升给客户的供货份额;(2)客户终端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扩宽海外市场。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因合同为交易双方对后续交易的框架性约定,合同金额仅代表客户对于每年采购量的指引,且合同的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予以确定,未来年度采购金额及利润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公司当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7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