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2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5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气集团”)拟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开厂集团”)提供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出借之日起2年,年利率为4.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长开厂集团按照国家和甘肃省对电镀企业绿色、环保的清洁化生产要求,通过对加工设备实施规范化改造,引进新技术,提升工艺及环保升级,实现公司表面处理的转型升级。长开厂集团投资建设了“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
该项目计划投资22941万元,项目实施以来,由于公司及长开厂集团近年来出现经营亏损,加之公司股东大会为长开厂集团提供的银行信贷担保额度使用基本已满,长开厂集团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较为紧张。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电气集团拟向长开厂公司提供项目建设专项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出借之日起2年,借款年利率为4.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4.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器元件、电源类产品、雷达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电动机、发电机及机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能源储存设备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试验检测、检定及校准;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信息咨询;从事资本运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甘肃电气集团总资产117.04亿元、净资产40.72亿元、营业收入35.85亿元、净利润-1.76亿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种类和用途: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借款。
2.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整)。
3.借款期限:自支用借款之日起2年。
4.借款利率:年利率4.5%。
5.担保措施:无需提供担保。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甘肃电气集团提供专项借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其他国资平台的借款,利率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其借款年利率为4.5%。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更好地推进长开厂集团的项目建设,甘肃电气集团仍按照年利率4.5%向长开厂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尽管借款利率略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但利率参考其融资成本,交易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题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甘肃电气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2024年5月,甘肃电气集团为支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传所集团的“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向天传所集团提供财务资助6600万元,期限5年,利率为同期LPR,该借款天传所集团未提供担保。
2. 2024年度,公司从甘肃电气集团承租办公用房,房屋租金64万元(含物业费)。
3.2024年度,甘肃电气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银行信贷业务担保,发生担保服务费122.6万元。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5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92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4-52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拟将其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工业园区46312平方米(约合69.48亩)闲置工业用地(含地上建筑物)由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收储,经评估确认的收储价格为1216.63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物流公司于2016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地块总面积为:46312平方米(约合69.48亩),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规划建设长城电工物流服务中心,项目包括建设物流仓储加工及配送仓库、电子商务及信息化中心、电器产品展示交易区、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平台、购置加工设备和仓储设施、辅助配套设施工程等。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成了场地平整、挡土墙施工等基础项目,天水经济开发区物流服务市场巨大变化,项目再未实施。
由于物流服务中心项目用地一直未开发利用,被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认定为闲置土地,2024年7月该局下发《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通知》(天经开资发〔2024〕12号),要求物流公司启动项目建设,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对该宗地进行无偿收回。为防止该宗土地被无偿收回,物流公司就土地回收事宜与天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由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按评估价格1216.638万元收储该闲置土地(含地上建筑物)。
二、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
(一)交易对方
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标的
本次被收储该地块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面积为46312平方米(约合69.48亩),土地证号为“甘(2016)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截止2024年12月,该地块账面净值733.02万元,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343.10万元,该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清晰,不存在担保、抵押情况。
(三)评估情况
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天水中恒房地产士地资产评估测绘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块土地及附着建筑物等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的土地价值为750.6249万元,挡土墙等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为466.0131万元,合计1216.638万元。
经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组织召开土地收储储备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该土地(含地上建筑物)收储价格总为人民币1216.638万元。
三、本次收回土地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回不会影响物流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也不会对物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造成影响。
本次土地收回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2024年度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