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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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伏拥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6,334,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36.50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刘兴律师、吕旦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4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6月14日一2024年12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结合前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其并未向亲属和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亲属和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其与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亲属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鉴于该拟激励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基于审慎性考虑,该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拟授予的权益并将配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另有4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结合前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该40名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前期筹划、论证、商议、决策等工作,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是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无关。除通过公开途径可获取的信息外,其未获取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消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事项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