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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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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柳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柳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回售业务与年度兑息业务时间安排,另行披露《关于“柳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债券情况:

(五)会议主持情况、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委派董事会秘书徐扬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5,71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宇、李紫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回售业务与年度兑息业务时间安排,另行披露《关于“柳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柳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99,031,021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7,250股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8,863,37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朝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宇、李紫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