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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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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4,746,493,826.19元,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034,193,557.0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868,757,185.5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439,295,745.8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439,295,745.8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9月30日股本总数528,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28,600,000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华先生于2024年11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发布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推荐增补张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彬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补选张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人员简历

张彬,男,198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现任西门子中国研究院全球核心技术高级专家研究员,西门子中国2024年度顶级发明家获得者,西门子第二党支部书记,北京邮电大学兼职教授,国家科技部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德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盟技术专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企业导师。

张彬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同意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467.1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受银行未结利息影响,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657,925.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4,342,074.85元,实际到账资金金额4,957,547,169.8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9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账号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22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4,467.19 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到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邮政编码:236820

联系电话:0558-5358615

传真号码:0558-5710099

电子邮件:gjzqb@gujing.com.cn

(二)会议费用: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96,投票简称:“古井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持股种类:□A 股 □B 股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