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培训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林金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林金静先生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金静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ECM电机事业部部长、监事,现为公司监事、ECM电机事业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林金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金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分别代表19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164,252,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72.170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160,608,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数量3,643,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数量12,479,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35%。
3、公司第五届全体董事、监事和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卓娅女士、李缘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
何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
邵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3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3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4%。
何思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4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1%。
倪达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5选举刘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2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6%。
刘海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6选举李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4,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2%。
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
沈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2选举郑金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4,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2%。
郑金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3选举娄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4,9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2%。
娄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0%。
董荣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145,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372,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8%。
陈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俞卓娅、李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邵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内部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及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何平先生、邵国新先生、沈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同意选举娄杭先生、郑金都先生、李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娄杭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同意选举郑金都先生、沈建新先生、邵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金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同意选举沈建新先生、娄杭先生、何思昀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沈建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国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同意聘任倪达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同意聘任刘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同意聘任张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春露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历
何平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副校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厂长,杭州市余杭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0,417,600股,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543,46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41.79%。何平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思昀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邵国新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学生科科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经理、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国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8,125,600股,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22,2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26.06%。邵国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国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建新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曾任新加坡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英国 Sheffield University 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英国 IMRA Europe SAS, UK Research Centre 电气部研究工程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沈建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建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娄杭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娄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娄杭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郑金都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原杭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原杭州国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合伙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合伙人。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金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郑金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金都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磊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外转子风机事业部生产科长、冷柜电机事业部部长,子公司杭州微光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等职。现为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何思昀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政协常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思昀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2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1%。何思昀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何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思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倪达明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日立化成 (新加坡)有限公司职员,浙江长城电子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浙江顺风电子技术公司技术员,浙江鼎鑫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部部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达明先生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倪达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达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海平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小功率电机分会委员,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历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部长,公司研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刘海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海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有军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微特电机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靖江天马电机有限公司技术员,江苏南通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助理、部长,深圳骏达电机厂项目工程师,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技术科科长,公司技术部部长、研发部部长、ECM电机事业部部长、外转子风机事业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副总经理、离心风机事业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有军先生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74,038股,占公司总股本0.08 %。张有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有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妹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职称。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沈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楠女士: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为公司证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楠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楠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徐春露女士: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历任杭州余杭燃料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圆方置业有限公司会计,公司会计、内部审计室副主任、内部审计室主任、内审负责人。现为公司内部审计室主任、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春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徐春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春露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董荣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经公司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董荣璋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董荣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董荣璋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技师。历任杭州江潮电机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分厂副厂长、厂长,公司外转子风机事业部部长,公司监事,公司董事等职。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外转子风机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荣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荣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荣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董事长)、邵国新先生(副董事长)、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刘海平先生、李磊先生;
2、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郑金都先生、娄杭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资格及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何平先生(召集人)、邵国新先生、沈建新先生;
2、审计委员会:娄杭先生(召集人)、郑金都先生、李磊先生;
3、提名委员会:郑金都先生(召集人)、沈建新先生、邵国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建新先生(召集人)、娄杭先生、何思昀女士。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娄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董荣璋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华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林金静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资格及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及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邵国新先生;
2、副总经理: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刘海平先生、张有军先生;
3、董事会秘书:何思昀女士;
4、财务总监:沈妹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王楠女士;
6、内审负责人:徐春露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昀女士、王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rvice36@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
邮编:311199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张继生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继生先生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74,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离任后,张继生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和张继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