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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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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
进展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于2025年1月完成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和2024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16,878,7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43,935.40元(含税),约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于2025年1月完成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招石油”)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对大招石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被担保对象大招石油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出具《担保函》,对大招石油与前述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发生的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项下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0亿美元和0.8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追加19,000万美元的预计担保额度。追加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4,000万美元和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大招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D080KD8N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港城大街街道建设大街183号501

法定代表人:陈海花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发展持有100.00%股权

主营业务:成品油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向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担保函一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天津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二)担保函二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唐山曹妃甸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三)担保函三

1、保证人:海通发展

2、债权人: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3、保证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保证范围:船舶燃料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招石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大招石油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对大招石油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大招石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707.71万美元和4,800万人民币(以2024年12月25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人民币160,80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22%。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