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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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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3-05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付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28,491,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128,125,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3,243,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2,877,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1 同意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472,71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8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95%;反对1,099,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2%;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022%;反对1,099,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12%;弃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6%。

提案1.02 同意与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3,454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7,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7%;反对1,0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1%;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2,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16%;反对1,0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11%;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3%。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01,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02。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珂豪、徐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