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1版)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与关联方王真见、王增潮及王启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交易金额为0。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关联方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已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14: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3为特别决议方式,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其它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方式、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提案2涉及关联担保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9:0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r@sballoy.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40157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023- 6320299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6”,投票简称为“顺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顺博”)已于2023年1月停产,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运营效率,根据江苏顺博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4日与江苏苏中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科”)签署了《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江苏顺博71.41%的股权以131,079,481.9元转让给苏中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苏中科支付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江苏顺博于2024年9月6日取得了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各方友好协商,对合同履约金达成一致意见,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永康市华亚工贸有限公司(甲方二)、胡金明(甲方三)
乙方(受让方):江苏苏中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第二期及第三期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合同履约金,即乙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暂扣除共4000万元(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按股权转让比例承担,甲方一暂扣2856.3万元,甲方二暂扣1089.7万元,甲方三暂扣54万元),专项用于甲方在有债务责任承担情况出现时承担责任及支付款项。
2、若或有债务情况出现且金额确定并经全体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有权将合同履约金直接用于垫付或有债务金额,前述款项仍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任一甲方追偿,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均无条件同意。在清偿所有或有债务之后,若前述款项仍有余额,乙方应将该余额支付给甲方。
3、鉴于或有债务约定最终由甲方承担,该等或有债务须获得全体甲方的书面认可,在全体甲方出具有关或有债务的书面认可文件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偿付该等或有债务。
4、各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乙方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第二期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条件方才成就。
四、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是基于或有负债事项的考虑,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