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9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9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当值轮值总经理即为公司总经理,当值时间为一年,轮换日期为每年1月1日,公司现总经理谢守冬先生当值时间即将届满,谢守冬先生当值时间届满后不再担任总经理,仍为公司轮值总经理。
现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张耿城先生为公司当值轮值总经理,即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为2025年1月1日起一年。
张耿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张耿城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爆破工程高级工程师,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任合生创展(韩建)华南新城工程部工程管理员。2006年2月进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公司前身),历任惠州大亚湾马鞭洲岛项目部工程部部长、越堡水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潮汕机场项目部副经理、营销中心副经理、新疆片区副总经理兼新疆宝明项目部副经理、新疆片区总经理兼新疆宝明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历任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联合民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轮值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防务科技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止,张耿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519股(含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9,53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9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郑明钗先生、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明钗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郑明钗先生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邱冠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郑明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邱冠周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邱冠周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邱冠周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的独立董事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725,118股,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465,419股。后续郑明钗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冠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明钗先生及邱冠周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两位董事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