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1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4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披露,2024年关联交易各项预计金额及1-11月各项实际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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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2024年1-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以上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统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9.5亿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28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8亿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预计金额3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预计金额0.5亿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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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交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综合一体化服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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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中交集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目前,中国交建持有公司1,110,869,9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8.41%,为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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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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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主要关联人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人主要是中交集团、中国交建所属企业,主要关联人清单详见附件。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基础设施、临时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基础设施、临时设施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购买产品:公司从关联人购买产品及设备,包括办公用品、信息化网络系统、工程产品、设备配件等;
接受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租赁房屋、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服务等。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商品或服务有国家标准价格,即采用国家标准价格;如无国家标准价格,商品或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所供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供求状况、数量、单价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书面协议或合同约定定期、按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中交设计主要关联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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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属企业仅列示实控人或控股股东直接持股层级,各关联人均包含其所属各层级全资及控股企业。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公院与关联方中交投资、二航局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认购专项计划份额,进行开放期支持,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47,875.00万元。
● 本次专项计划的开展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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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公院拟与关联方中交投资、二航局,以共同投资建设的沌口长江大桥项目的项目公司--武汉中交沌口长江大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华泰-中交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公院、中交投资和二航局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0%、60%、30%。
根据拟定的专项计划发行方案,专项计划中95%为优先级份额,5%为次级份额,原始权益人按原持股比例认购次级份额的5%,其中二公院按照持股比例10%需支付认购金额约125万元。
同时,专项计划设定每3年(暂定)一次的开放期,对于优先级投资者未能成功转售的证券,由原始权益人穿透后按原始股比提供开放期支持,收购开放退出证券,二公院在该等交易安排下的最大责任为47,750万元,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因参与资产证券化发行共形成一次性关联交易约47,875.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一)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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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中交投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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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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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二航局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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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中交投资、二航局及二公院的合称。
(二)计划管理人/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资管)。
(三)项目公司:武汉中交沌口长江大桥投资有限公司。
(四)基础资产: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二公院占股比10%,中交投占股比60%,二航局占股比30%。
(五)发行规模、期限:拟发行规模49.6亿元,其中优先级规模约47.1亿元(占比约95%),次级规模约2.5亿元(占比约5%)(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为准);产品期限为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算,预期到期日为2048年3月20日。
(六)发行方式:面值发行(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投资人最终批复为准)。
(七)发行价格: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八)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增信措施:
1.储备金机制
专项计划设立后预留一定初始储备金(金额暂定3,000万元)于专项计划账户,用于保障存续期间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专项计划设立后固定期限(暂定3年)内,中交方可与计划管理人协商向专项计划提供后续储备金,由原中交方股东按股比支付(后续储备金合计金额上限暂定不超过3,000万元)。
2.开放期支持
计划设定每3年(暂定)一次的开放期,对于优先级投资者未能成功转售的证券,由中交方作为开放期支持机构穿透后按股比提供开放期支持,并在90天内由销售机构撮合转售,销售机构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四、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本次开展专项计划过程的相关定价充分参照了行业的平均收费水平,并结合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后协商确定,相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以二公院与关联方共同持有的沌口项目公司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各项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开展本次资产证券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并办理沌口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具体条款。
2.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交易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及协议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交易、变更、转让、申请提前终止(如有)等的相关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本次拟设立及发行的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及书面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及发行工作。
4.办理和决定本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中的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崔玉萍女士、范振宇先生、吴明先先生、蓝玉涛先生回避表决。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考虑本次交易,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中交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6,348.65万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历史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二)不存在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三)不存在收购股权标的业绩下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4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夏国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委任夏国藩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的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夏国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夏国藩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夏国藩先生简历:
夏国藩,男,1982年8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建筑专业,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2008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获得建筑学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4A3工作室副主任、工作室主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A3设计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六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5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赵吉柱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监事会认为:本次以二公院与关联方共同持有的沌口项目公司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各项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6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崔玉萍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玉萍、范振宇、吴明先、蓝玉涛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沌口长江大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玉萍、范振宇、吴明先、蓝玉涛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继辉、聂兴凯、于绪刚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2024年度合规履职情况报告暨合规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审议中交设计2024年度合规履职情况报告暨合规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7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其它: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5年1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彦拓
联系电话:010-57507166
2、会议费用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2-3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4-073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己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1,396.77万元。本次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32,887,084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538,458.8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78,722,716.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53,815,74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9月30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2003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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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1,355.93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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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7,872.27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31.43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0.84万元,其中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40.84万元,需置换金额人民币40.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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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355.9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84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1,396.77万元。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355.9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84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31,396.77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206084号)。会计师认为:中交设计管理层编制的《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交设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