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4号)的核准,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价格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16,2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9,519,16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846,680,830.2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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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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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利息收入)37,081.76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报备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