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3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 3 月 22 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30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友发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7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4年5月3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5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5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7)。
2024 年 12月30 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3,6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6,3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友发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4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奇先生、王雪莉女生以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2、 本次会议议案4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琤、陈洋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5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锐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未偿还债券张数共计7,897,73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39.49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4名,通过通讯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5名。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64,170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关联方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友发集团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6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友发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7781元/张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1月17日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友发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友发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友发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7781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友发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友发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友发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友发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友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00%(“友发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的票面利率);t=284天(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00%×284/365=0.7781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由上可得“友发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7781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友发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友发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58”,转债简称为“友发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四)回售价格:100.778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友发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1月17日(注:具体时间由公司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具体协商)。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友发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友发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友发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22)28891850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7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12月14日发布的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5年1月25日之前完成权益分派工作,具体日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期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1),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总股本1,432,916,654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6,815,967股不参与本次分红,故实际参与本次分红的股数为1,396,100,6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415,103.0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后续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利润分配工作,拟于2025年1月25日之前完成权益分派,具体日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期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