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57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期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83%;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4.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1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6.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4.00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上表中担保余额指截至目前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合同总额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下属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亿元
■
注:①以上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②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上表中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号)。
经查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均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授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与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拟开展业务的交易对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6.0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4.00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其中部分下属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8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02.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9.3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Yan Ma女士持有上海恩捷3.25%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对上海恩捷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期限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按实际需求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5.22%的股权,Yan Ma(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Alex Cheng持有其1.53%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434.19亿元,负债总额310.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4.05亿元;2023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03.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7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457.43亿元,负债总额332.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5.00亿元;2024年1-6月,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40.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4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33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海恩捷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恩捷股份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恩捷股份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9%,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上海恩捷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上海恩捷盈利能力持续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上海恩捷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对上海恩捷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审批投资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在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随着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或等值外币),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相关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需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原则。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二、审议程序
1、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的上升,2024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特征明显。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议案2.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议案3.0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提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排列。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一2025年1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2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亿元,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3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障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4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5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6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46人,代表股份数量245,460,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2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1,279,15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674,28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Paul Xiaoming Lee先生和李晓华先生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78,318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该部分增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5,526,550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195,500,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8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42人,代表股份数量49,960,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4%。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43人,代表股份数量50,087,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041,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93%;反对14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596%;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9,91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75%;反对14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2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03%。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含)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236,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84%;反对16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90%;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9,86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513%;反对16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381%;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含)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32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6.2791%;反对9,049,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6868%;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0,954,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1.7654%;反对9,049,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8.0675%;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6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孟怡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638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2544元/股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4,23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4,238.00元;同时,受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转股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1,278,529股减少至971,214,90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71,278,529.00 元减少至971,214,903.00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号)。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4701202400000021),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00107273-2024年新片(保)字0341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0200016-2024年吴江(保)字0138号),对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向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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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8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22,40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9.38%。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工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工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