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杨明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明焕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00%)。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杨明焕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29,76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杨明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接到杨明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杨明焕合计减持18,049,9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杨明焕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950,0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8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4.8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明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