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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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12月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的10年期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9南京银行二级;债券代码:192009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