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调低托管
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2日起调低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有关内容,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信息。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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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低基金费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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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情况修订了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一并更新。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自2025年1月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本次修订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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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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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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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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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01,场内简称:纳斯达克指数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