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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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股票简称:ST春天 公告编号:2024-065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宁市监局”)宁市监处罚[2024]第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

名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2282C

2.违法情况

2024年“3.15”晚会后,公司成都、北京和西藏的子公司先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受到了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司2024-021、035和055号公告)。2024年11月,西宁市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策划、编写、印制的《听花内部培训专用资料袋》《听花产品知识&实战问答》《听花酒功效折页》并通过培训销售员话术进行产品介绍,有关内容无国家有关部门认证材料,科学上未有定论,用户所谓评价亦未经核实,容易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构成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宣传行为。

3. 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西宁市监局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