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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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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三)传真:0516-85076699

(四)E-mail:hc@hcbyq.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员,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董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解除限售资格及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回购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对象出现终止行使权益的情形时,办理相关终止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杜秀梅、蒋硕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鉴于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99.91万元(具体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爱好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爱好,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爱好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历任徐州食品公司(肉联厂)会计主管;徐州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62)财务总监,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66)独立董事。

2、征集人高爱好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现征集人就上述股东会中涉及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并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3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电子邮箱:hc@hcbyq.com

邮政编码:2211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1、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2、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6、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高爱好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爱好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上接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