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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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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11,27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9元。截至2021年7月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224,519,865.68元,扣除发行费用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9,368,404.12元。

至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和“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现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具备运营条件,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上述项目在立项时已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近年来受外部宏观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落地实施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产生一定差异,其中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基本满足公司业务运作需要,截至本说明文件出具之日,原募投方案中计划配套的部分设备及软件将放缓投资,公司将视后期业务发展情况选择以自有资金对相关设备及软件进行投资购置。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终止“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和“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上述两个项目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4,721.00万元,将上述两个项目于2025年2月份支付相关工程尾款16,536.62万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8,184.38万元(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在上海临港洋山保税港区的自有土地新建仓储物流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随着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前期在上海金桥、洋山港等地区建立了仓储物流中心,经过多年建设经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在当前环境下的业务运作需要,在此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慎重论证评估,拟终止“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593.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0日数据,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 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匹配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3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1、2、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3、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月1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

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人民币/万元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33,2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2,928.15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1,7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0.9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2,82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844.7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403.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7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3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 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602.5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以下1家参股公司的相关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940万元。

2、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50万元。

3、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47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33,2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2,928.15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1,7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0.9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2,82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844.7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403.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7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3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形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长周国辉先生、董事姚飞先生、独立董事邱大梁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授信银行如下表:

人民币/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业务品种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了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授权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变动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调整,本公司对可用于出租或销售部分的投资性房产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拟根据新的可用于出租或销售面积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并相应调整相关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