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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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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35%股份的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4年12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诚”)出具的《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宁波海诚提议将《关于选举黄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3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宁波海诚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案内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孙世刚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任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孙世刚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海诚提名黄令先生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黄令,男,1964年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电化学学会会员,Batteries顾问编委。主要从事物理化学教学和电化学研究。研究方向: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及表界面过程研究。先后在实验室建立电池充放电过程原位XRD检测方法、电池原位产气行为的在线质谱方法和锂金属沉积-溶出行为的原位光学技术等。先后主持完成科技部863计划重大项目一项和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作为学术骨干先后参与完成3项国家科技部973计划和一项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SCI学术论文100余篇,H因子45,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

黄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2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孙世刚先生的辞任报告,孙世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孙世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世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世刚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孙世刚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任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孙世刚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孙世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凭借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忠实勤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孙世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之除权除息事项,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50.3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3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49,834股,占公司总股本420,771,001股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81元/股、最低价为31.2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5,683,821.5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