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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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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0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31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债券发行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人士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乳源东阳光电化厂33%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具体融资条款、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质押的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定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定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副总经理人选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阳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阳光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0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监事变更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吴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磊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吴磊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参会职工25人。经与会职工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徐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柴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柴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柴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柴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柴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定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定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胜先生:男,199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9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历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新材料所氟膜处副处长、新能源研究院院长助理、新能源研究院锂资源开发部部长;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东阳光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化工材料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8月至今担任化工新材料事业部总工程师。

在公司任职期间,徐胜先生主要负责:1)电子氟化液的合成和应用开发工作,研发出全氟聚醚、六氟丙烯低聚体等高性能、低成本氟化冷却液的合成技术,其中全氟聚醚相关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已公示),开发了普适性的氟化冷却液兼容性测试方法,正在开发面向芯片、光模块、服务器以及储能系统的冷板和浸没液冷解决方案,并储备了1400W冷板散热技术和国内领先的相变浸没液冷技术。2)促进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头部企业合作,推动氟化冷却液在数据中心、半导体和储能系统的应用,并已申请多项相关专利。3)负责第四代新型制冷剂的新工艺开发,目前已完成小试阶段的技术储备,并成功申请了多项相关专利。4)积极参与PVDF氟树脂合成和涂覆隔膜应用开发工作,为公司在锂电级PVDF技术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副总经理简历

朱定海先生:男,汉族,出生于197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2021年5月,先后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化成箔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3年1月,任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起,兼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材料事业部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5-04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7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

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7日 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0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反担保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担保”),武汉担保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反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乳源电化厂”)、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有限”)、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化成箔”)拟为武汉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50,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乳源电化厂、乳源氟有限、内蒙古化成箔已实际为武汉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电化厂、乳源氟有限、内蒙古化成箔为其他方提供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批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东阳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37号)、《东阳光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临2024-65号)。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委托武汉担保为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债券担保额度,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电化厂、乳源氟有限、内蒙古化成箔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35号维佳创意大厦九楼916室

法定代表人:陈龙

成立日期:2000年2月1号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武汉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反担保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实际控制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反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电化厂、乳源氟有限、内蒙古化成箔与武汉信用担保签署的《融资产品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保证人: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担保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主债务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事项:乙方按照主债务人的请求,由乙方为其向融资产品持有人(或融资产品认购方或资金提供方或投资方,以下称“主债权人”)提供50,000万元担保。

5、反担保事项: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6、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额度:乙方依担保函约定代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偿还的金额(50,000.00万元)。

8、反担保范围:乙方依担保函约定代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偿还的款项、垫付款利息和违约金、实现追偿权的合理费用。

9、反担保债务的保证期间:乙方取得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的融资需要,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本次反担保对象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债券发行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人士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18,483.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7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