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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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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费贵龙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负责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费贵龙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彭恩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彭恩乙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浙江福智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恩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9,000股。彭恩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福莱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叶婷婷

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电子邮箱:zqsw@fulai.com.cn

传真号码:0573-89100971

邮编:314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控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最终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在票据池业务预计额度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业务期限内票据池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恩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控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最终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情况,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