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7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024年12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12,813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6,287,288,273股的0.10%,最高成交价为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443,603.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2)。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4.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702,877.7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根据上述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
1、表中涉及到的公司总股本按照最新披露的6,251,840,127股计算;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7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251,840,127元变更为6,227,048,814元,公司总股本将由6,251,840,127股变更为6,227,048,814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15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刘蓉、郝媛媛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ir01@juran.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8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791,3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鉴于公司已按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9)完成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的股份24,791,313股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25,184.0127万元变更为622,704.8814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625,184.0127万股变更为622,704.8814万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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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