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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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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0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完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文件,具体如下表:

此次拟修订的治理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0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晶先生、谢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晶先生,汉族,1968年5月出生,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湘潭电机厂十一分厂机修班工人;湘潭电机集团动能分公司空压站维修班工人、班长,空压站站长,氧气站站长,供气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供应科科长;湘潭电机集团党委组织部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副处级组织员;湘电集团老干办主任、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书记、主任;湘电股份招标采购中心党总支书记、纪检员,主任;湘电股份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湘电股份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现任湘电股份监事会主席。

谢伟女士,汉族,1986年7月出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资本运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现任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管理部部长;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0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月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中披露的公告。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1-10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2、13、1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怡文 刘珏

联系电话: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610767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邮政编码:411101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临-00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湘电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越雷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股东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越雷、王大志、舒源、刘海强、张惠莲、张亮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