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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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送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申请人民币1.00亿元的项目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为赣州松辉上述项目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提供1.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赣州松辉以其一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新星转债”)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赎回并摘牌。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新增股份45,139,2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5,955,099股增加至211,094,299股。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16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拟为子公司赣州松辉申请人民币1.00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赣州松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9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子公司洛阳新星为赣州松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申请人民币1.00亿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拟为赣州松辉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赣州松辉以其一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MA7HPJEM2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邢建强

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工业园区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6、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2月14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文件及全权办理担保有关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赣州松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5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新星转债”)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赎回并摘牌。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新增股份45,139,2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5,955,099股增加至211,094,299股。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5年1月15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 系 人:周 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结果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2112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三)陈学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2112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864,9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46%;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333,8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6.63%。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和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