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603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证登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或确认,以及通过审批或确认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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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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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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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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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川仪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注:以上持股均为渝富资本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核心功能整合优化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渝富控股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渝富资本持有川仪股份10.65%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目的为优化资源配置,缩减管理层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渝富资本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4,668,32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65%,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资本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四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4年12月27日,渝富资本与渝富控股签署《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同意将渝富资本所持有的川仪股份10.65%股权(54,668,322股)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的交付。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部门批准及确认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后向中证登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无偿划转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马宝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马宝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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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马宝
年 月 日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仪股份
股票代码:603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一致行动人: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证登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或确认,以及通过审批或确认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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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四联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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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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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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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根据重庆市国资委任免通知,上述董事张玉昌已免职,新增原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监事罗莹任渝富控股董事,监事含向远春、刘小娟、罗旎均已免职,上述变更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核心功能整合优化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渝富控股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渝富资本持有川仪股份10.65%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目的为优化资源配置,缩减管理层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联集团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30.08%,渝富控股通过渝富资本、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四联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49,546,355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60%,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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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渝富控股将直接取得上市公司10.65%的股份,通过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四联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7.95%股份,渝富控股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49,546,355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48.60%, 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四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的交付。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部门批准及确认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无偿划转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谢文辉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谢文辉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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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
谢文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