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凌锦明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3、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4、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提议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董事凌锦明先生、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凌锦明先生、胡云忠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议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燕女士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
1、在公司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监事,其津贴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3、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监事津贴,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对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
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销售材料及成套设备以及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工材料、环保材料以及接受东方雨虹提供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等的需求,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提供垃圾清运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凌锦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李卫国先生、凌锦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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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述“东方雨虹”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下同;“玉禾田”指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以上发生金额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下同。
注1:2024年1-11月,公司与上述各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其中,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类别子项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较2024年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基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根据当时的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评估与测算,包含了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2)上表中为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包含2024年12月份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3)上表中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等因素导致,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三、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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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基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并与关联方充分沟通、充分评估作出的预计,受市场及经营计划变化等影响,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与2025年度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51540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注册资本:251,846.419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进出口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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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MA5TL52G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3层01-311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北京东方雨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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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HEXC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东路355号创研大厦62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沥青销售;防水、防腐、保温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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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江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3876133C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馨大道筑梦小镇电商产业园5号楼
注册资本:39,859.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白蚁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花卉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周平、周梦晨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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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东方雨虹”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前述北京东方雨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的法人,“东方雨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总裁凌锦明先生曾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凌锦明先生任期至2024年7月18日结束,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东方雨虹、玉禾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东方雨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材料及成套设备等;向其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工材料、环保材料以及接受其提供的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玉禾田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垃圾清运服务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预计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与东方雨虹、玉禾田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
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
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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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关联股东李卫国、凌锦明回避表决;议案2关联股东李卫国、刘泽军、陈望明、凌锦明、吴秀姣、胡云忠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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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