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重要提示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96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12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12月3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4年12月4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2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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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96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12月2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12月3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4年12月4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2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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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4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758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614元,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31,374,932.1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27,807,858.53份,C类基金份额3,567,073.64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4年12月25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银行存款应计利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8,770,676.98元,其中包含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6,092.43元,该项利息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及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80,658.99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5,332.25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3,8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5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391,534.87元,该款项至2024年12月6日已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884.65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71.17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02.91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42,665.69元,其中包含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92,811.90元、应付赎回费人民币17.79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9,836.00元,以上款项至2024年12月18日已支付 。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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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注 1: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4 年 12月5 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25 日止清 算报告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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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4年12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7,180,071.42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4年12月26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圆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12月5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1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