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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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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参股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2025-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01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参股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申请人陈*伟、曹*帅以被申请人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对金交中心进行破产清算。第三中级法院于2023年7月受理申请人陈*伟、曹*帅对被申请人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裁定宣告金交中心破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第三中级法院公告(〔2023〕沪03破464号)内容如下:

因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三、其他说明

由于参股公司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2020年度减记至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