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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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立昂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8年11月13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364,000元“立昂转债”转换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8,505股,占“立昂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昂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3,389,63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立昂转债”转股的金额为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8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获核准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9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39,000万元。

(二)可转债挂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昂转债”,债券代码“111010”。

(三)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转股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立昂转债” 转股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立昂转债”初始转股价为45.38元/股,目前转股价为33.59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立昂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立昂转债”转股的金额为2,000 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8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364,000元“立昂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8,505股,占“立昂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昂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3,389,63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71-8659723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 月 3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王敏文先生持有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831,2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5%。本次部分股权质押后,王敏文先生累计质押其中67,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6.86%,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9.9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王敏文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1日,王敏文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3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2. 王敏文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王敏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35,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9.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1%,融资金额共计3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32,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7.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7%,融资金额共计30,000万元。

王敏文先生此次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实业投资。王敏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