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01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127万元(审计期间差旅费由中兴华承担),不包含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3,313,20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257,963,77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01,276,979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公司章程》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0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国脉”)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致同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致同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公司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18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89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费强,中兴华合伙人,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中兴华高级经理,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7万元,不包含内控审计费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90万元,不包含内控审计费用)上涨超过20%,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二是以前年度审计差旅费由公司承担,本期审计差旅费由中兴华承担。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致同所、中兴华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中兴华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0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12月10日,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3,313,20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257,963,77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01,276,979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04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0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
至2025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三项议案已分别经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已经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需在2025年1月1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该登记方式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晓军、吴莹莹
联系电话:0431-85949761;0431-85930022
电子邮箱:zqswb@ztgmcom.com
传真:0431-8593002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05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决定终止上市。
由于公司连续3年亏损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当时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改善,根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送达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新疆盛东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4日开市起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长春中院送达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吉01破13号之二)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吉01破13号之一),裁定确认《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照《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结果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出现经营亏损,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4,37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31.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20.76万元。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情况,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报告。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出现经营亏损,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4,37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31.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20.76万元。
(三)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因当时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会计师对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4日开市起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公司申请撤销因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目前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照《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结果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若公司撤销因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仍存在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因《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七)公司可能存在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3,313,20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257,963,772股股票。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已增至401,276,979股。公司已存在前期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实现的利润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直至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因此,未能完成弥补亏损前,公司存在长期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