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0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在哈尔滨花园邨宾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为东先生、王利先生、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公告》(临2025-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孟长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5-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江山股份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山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0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公告》(临2025-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5-004)。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0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报损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报损及核销。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事项虽未达到披露标准,但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现将此次资产报损及核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情况概述
(一)固定资产报废
为进一步提升生产装置及工艺技术水平,结合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安全节能环保提升项目、专项技改扩产项目,公司对部分设备陈旧、无法正常使用、技术工艺落后、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低效、无效固定资产实施了拆除,经相关部门清查确认,公司决定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合计人民币 16,123.52万元,已计提折旧13,448.25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9.99万元,账面净值合计2,565.28万元,处置收入金额 17.04万元,报损金额2,548.24万元。
(二)存货核销
本次存货核销共计189.73万元,为部分过期原材料、无法正常使用的半成品、备品备件及包材等。
(三)应收账款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13.37万元,均为子公司南通联膦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应收款,客户一直未按期回款,且预计不能收回。本次核销后,公司对上述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公司资产报损及核销总额为2,751.3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后续处置相关事宜。
二、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需求,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751.34万元(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报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资产报损及核销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资产处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报损及核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报损及核销资产,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损及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一00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江山”)拟与关联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预计贵州江山2025年与瓮福江山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超过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瓮福江山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瓮福江山发生过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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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MADK3YB243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瓮福江山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333,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零售;农药生产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瓮福江山65%股权、公司持有瓮福江山35%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瓮福江山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瓮福江山的总资产为48,706.07万元;净资产为32,743.65万元。2024年1-9月瓮福江山的营业收入为4.50万元;净利润为-55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经查询相关信息,瓮福江山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孟长春先生为瓮福江山董事、公司监事华鹏先生为瓮福江山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规定,瓮福江山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甲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均是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相参股设立的合资公司,甲乙双方的产品存在较高关联性,董监高存在交叉任职。为更好地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甲乙双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方面将发生关联性交易。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合作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销售黄磷、烧碱、氯气、电、蒸汽、压缩空气、氧气、氮气、工艺水、脱盐水等;
1.2 乙方向甲方销售三氯化磷等。
2、交易总量区间或者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
甲乙双方根据交易性质不同,按年度、按季度进行预估,每月以最优方式协商确定交易量。
3、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类型和交易实际情况,均为一单一签,合同中规定采购(销售)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价格依据双方合作协议并参考市场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的业务主要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后,对方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
5、协议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2)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如双方对本协议无修改意见,则协议自动延续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贵州江山与瓮福江山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双方合作协议并参考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