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935.72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结合内外部情况变化,公司审慎决定调整“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23日,“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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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3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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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
2、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数据尾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部分工程和设备在项目建设期间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及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颜春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颜春晓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颜春晓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颜春晓女士简历
颜春晓,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今,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颜春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颜春晓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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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2、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需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等额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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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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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提案下的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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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取得两项卡塔尔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项卡塔尔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标1
注 册 号:166453
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有效期至:2033年3月27日前
申请商标:■
注册人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1805
注册国家:卡塔尔
注册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
1.LED显示器;2.交互式触屏终端;3.视频显示屏;4.自动柜员机;5.演播室使用的数字视频设备;6.自动广告机;7.计算机外围设备;8.灯箱;9.电子公告牌;10.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11.触摸屏;12.照明控制装置;13.放映设备;14.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15.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16.发光式电子指示器。
二、商标2
注 册 号:166454
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有效期至:2033年3月27日前
申请商标:■
注册人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1805
注册国家:卡塔尔
注册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
1.户外广告;2.广告片制作;3.商业橱窗布置;4.通过体育赛事赞助推广商品和服务;5.广告宣传。
上述商标注册证书的取得,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在海外加强商标保护,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国际市场知名度,对开拓国际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月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吴涵渠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吴涵渠先生、杨四化先生、吴未先生、矫人全先生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吴涵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杨四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吴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矫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吴涵渠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邹奇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邹奇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结业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金百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杨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邹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月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吉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杨文超先生、吉少波先生2人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杨文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吉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吴涵渠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吴涵渠先生、杨四化先生、吴未先生、矫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邹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百顺先生、杨建中先生、邹奇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结业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邹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杨文超先生、李毅先生、李华雄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中,杨文超先生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他离任董事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杨文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412,93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119,000股;李毅先生、李华雄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涵渠先生简历
吴涵渠,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任教。1989年至1993年在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任技术部副经理,从事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和产品技术标准的研究。1993年组建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涵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288,213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拟任董事吴未先生系吴涵渠先生的子女。除上述关系外,吴涵渠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杨四化先生简历
杨四化,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MBA。1999年进入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杨四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37,740股股份,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680,12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196,000股;杨四化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吴未先生简历
吴未,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投资经理、人力资源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创想数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罗湖区第六届政协委员。
吴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315,77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91,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子女。除上述关系外,吴未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矫人全先生简历
矫人全,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曾在烟台市万维电脑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进入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客服中心总监、副总工程师、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矫人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25,500股股份,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412,93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119,000股;矫人全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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