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5-001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丁睿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朱翔先生、师银郎女士、陈亮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佩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曹一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5-00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1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01,33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67%,购买的最高价为5.17元/股、最低价为4.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16,102.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