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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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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3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非关联董事票数的100%,关联董事徐铮铮、柴中华、周浩楠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朗信电气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为朗信电气的控股股东,不影响公司对朗信电气的实际控制权,并且公司及朗信电气均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朗信电气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696768674E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子强

注册资本:5296.501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2日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新丰河西路8号

经营范围:汽车电机、电器及相关配件、五金、家用电器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朗信电气股东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朗信电气于2023年11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朗信电气,证券代码:874326。朗信电气自2024年4月18日起调入创新层。

根据同行业公司的估值水平以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19.99 亿元。根据朗信电气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8,357.48万元、4,174.6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8.22 %、11.53%,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二、朗信电气本次发行上市的主要内容

朗信电气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24.1252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朗信电气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98.6187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朗信电气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22.7439万股(含本数)。

(4)定价方式:

通过朗信电气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及网下询价方式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注:项目名称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名称为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朗信电气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最终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朗信电气将以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朗信电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朗信电气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朗信电气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

经朗信电气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朗信电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及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

(12)其他事项说明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朗信电气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申请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朗信电气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朗信电气中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做出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与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参与申请发行上市等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签署发行上市相关决议、上市申报文件、声明承诺等事宜。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就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交所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与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北交所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文件等各项事宜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决定与朗信电气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四、朗信电气发行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朗信电气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朗信电气的产能和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电子风扇和电子水泵领域的产业布局,巩固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增强朗信电气和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借力资本市场实现朗信电气和公司整体价值提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公司与朗信电气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为朗信电气的控股股东,不影响公司对朗信电气的实际控制权,并且公司及朗信电气均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朗信电气申请北交所上市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程序,北交所申请挂牌时间及申请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1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本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并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1月14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 真: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日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3:

回 执

截至2025年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注: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在2025年1月14日17:00前将本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26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可转债代码:127037 可转债简称:银轮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0.51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因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669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银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3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因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77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调整为10.69元/股。

2.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调整为10.61元/股。

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0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0日起调整为10.51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银轮转债因转股减少1,059,700元(10,597张),转股数量为100,823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银轮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506,072,600元(5,060,726张),累计转股数量18,277,771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银轮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3938250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银轮股份”股本结构表;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银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