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0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0号)和《关于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时披露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对《决定书》所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令整改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七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1、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情况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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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赎回情况:已于2020年5月16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赎回。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2、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合规性。公司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同时细化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内部信息报送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报告责任制,进一步强调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监督责任。
3、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信息披露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整改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为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针对《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思,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主要业务人员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