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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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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一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8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8个月。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函》,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6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美车城”)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申请9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申请8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康顺”)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广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8、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重庆”)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8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迎宾路8号

法定代表人:徐守辉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7,533.19万元,负债总额18,981.65万元,净资产38,551.5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15.17万元,利润总额-40,203.45万元,净利润-40,203.4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4,566.07万元,负债总额9,440.46万元,净资产35,125.6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441.28万元,利润总额-3,428.52万元,净利润-3,428.52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1日

注册地:FLAT/RM C 32/F LIPPO CENTRE TOWER 1 89 QUEENSWAY HK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387.64万美元,负债总额1,283.56万美元,净资产5,104.08万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752.81万美元,利润总额-607.95万美元,净利润-507.62万美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724.16万美元,负债总额5,571.02万美元,净资产5,153.13万美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345.10万美元,利润总额58.55万美元,净利润48.89万美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7月6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兴二路57号

法定代表人:陈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成品油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966.06万元,负债总额8,014.52万元,净资产-48.4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6,999.48万元,利润总额-890.82万元,净利润-664.1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64.26万元,负债总额6,356.48万元,净资产-292.2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2,840.46万元,利润总额526.79万元,净利润395.09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12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汽车信息咨询服务;4、汽车租赁。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606.92万元,负债总额6,814.27万元,净资产1,792.6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294.96万元,利润总额532.65万元,净利润399.4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077.93万元,负债总额6,818.95万元,净资产2,258.9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889.12万元,利润总额620.30万元,净利润465.22万元。国贸美车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科技中介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81.97万元,负债总额8,868.69万元,净资产613.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7,991.91万元,利润总额120.76万元,净利润120.7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048.78万元,负债总额11,348.78万元,净资产700.0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2,317.29万元,利润总额85.62万元,净利润85.62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康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13-3号

法定代表人:陆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销售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电子元器件批发;电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联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500.13万元,负债总额8,498.30万元,净资产1,001.8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27.04万元,利润总额-326.34万元,净利润-270.2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96.41万元,负债总额5,552.30万元,净资产544.1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1,016,20万元,利润总额-574.60万元,净利润-459.93万元。信达康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保利汽车(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3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25号B1-101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销售;汽车零售;润滑油零售;汽车租赁;润滑油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援救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20.50万元,负债总额9,313.09万元,净资产-2,392.5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594.36万元,利润总额-774.17万元,净利润-935.4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89.35万元,负债总额8,147.49万元,净资产-2.258.1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766.62万元,利润总额134.45万元,净利润134.45万元。保利广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号附5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日用百货、服装;货物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清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经纪。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256.60万元,负债总额12,119.75万元,净资产-3,863.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367.91万元,利润总额-915.09万元,净利润-1,048.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024.06万元,负债总额11,171.96万元,净资产-4,147.9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224.14万元,利润总额-284.75万元,净利润-284.75万元。保利重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福建信达光电、香港信达诺、大邦通商、国贸美车城、国贸启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保利广州、保利重庆系保利汽车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康顺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00万元。其中,2024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479,199.4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35%,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40,800.5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605,880.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99%。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一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2020年8月,经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针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事项,公司与林秀成及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签收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林秀成及三安集团自愿按期向公司支付相关诉讼项下债权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8号)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民事调解书,林秀成及三安集团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当期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支付的本期款项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到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金额15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2,129.17万元。

因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未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项下义务,公司将就民事调解书项下剩余全部款项和相关利息依法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同时持续与各方沟通,推进民事调解书的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还将视司法程序等事项进展综合确定。最终利润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