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度支付比率的公告

2025-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期支付的相关规定,本基金2025年度的定期支付比率为 6%。 定期支付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期支付的时间

1、定期支付基准日:2025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2、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2025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3、定期支付现金划出日:2025年每月第四个工作日从基金资产中划出定期支付的现金,通过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二、定期支付的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定期支付金额的计算

1、定期支付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2025年):6%

2、定期支付金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每次定期支付按照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现金支付金额并自动赎回对应金额的基金份额数以用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现金支付,现金支付金额和自动赎回用于现金支付的基金份额按照单个基金交易账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Di为第i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现金支付金额;

ni为第i次定期支付该基金交易账户对应的自动赎回用于现金支付的份额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Ci为第i次定期支付该基金交易账户实际可获得的现金支付金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Pi为第i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R为年化现金支付比率;

ti(i〉1)为第i-1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不含该日)至第i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含该日)之间的天数,t1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至第1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含该日)之间的天数;

T为365天;

Mi为第i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确认持有的份额数。

由于计算过程尾差的处理,投资人实际可获得的现金支付金额(即Ci),与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现金支付金额乘以其权益登记日持有的份额数(即Di×Mi)计算得到的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尾差。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关于定期支付的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第七部分 基金的定期支付”。

2、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主动发起的份额减少业务(包括赎回、转换出及转托管出)或者登记机构发起的其他非定期支付份额减少业务的确认原则上优先于定期支付业务的确认;每期自动赎回用以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时,若因当日(定期支付基准日)该账户同时有其他的份额减少业务被确认而导致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时,当期的定期支付业务将被确认失败,即该账户当期不进行现金支付。

3、本基金当月进行定期支付,当月自动赎回用以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从当月定期支付基准日(T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从投资人的基金交易账户中扣减,基金交易账户中扣减后的基金份额余额自T+2日起(含该日)方可查询,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支付基准日(T日)的下一工作日(T+1日)提交的赎回或转换出申请因提交申请的份额余额大于实际的份额余额而被确认失败。对于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T+1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因提交申请的份额余额大于实际的份额余额而被确认失败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的可用剩余份额发起强制赎回,强制赎回的确认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确认失败的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不进行上述强制赎回的处理。因此,提醒投资人,如在T+1日有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份额的需要,可在交易前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人员为您提供参考意见。

4、本基金每月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支付。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暂停当月的定期支付,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定期支付业务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定期支付的情形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第七部分 基金的定期支付”。

5、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定期支付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在存续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的现金,除上述定期支付外,本基金不另外进行收益分配。

7、自2025年定期支付起,本基金管理人按年度在公司网站上披露该年度定期支付的相关信息(包括定期支付基准日及权益登记日、现金划出日、定期支付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定期支付金额的计算等),而不再就每月定期支付的结果再行公告。

8、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网址:www.fund001.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本基金定期支付相关的特定风险,例如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不代表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定期支付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定期支付基准日次一工作日提交的赎回或转换出申请可能因余额不足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发生调整的风险等。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现金支付金额并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现金,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也不代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特定情形下并存在当期定期支付业务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进行调整,并至少在调整前一个月公告,上述调整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本基金定期支付相关的特定风险的详情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九、风险揭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智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调整净值披露时间和申购赎回

确认时间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智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交银施罗德智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净值披露时间和申购赎回确认时间。自2025年1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T+1日进行公告。自2025年1月9日(含当日)起,投资者T日提交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重要提示:

1、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在调整净值披露时间和申购赎回确认时间期间,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提前做好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智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25年1月9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01月06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