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核科技”(股票代码:000777)进行估值调整,自2025年1月3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