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先生主持。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奚平华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奚平华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组织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并同意董事会可将制定或修改管理和实施规定授权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前置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
(13)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组织选聘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焦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质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余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余方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如余方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余方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27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5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治国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治国(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学习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12年12月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室经理、美的学院创办院长、美的小家电管委会成员兼运营与人力资源总监等;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于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副总裁兼华南事业部总经理、企管部总监等;2014年12月至今于长沙市玉台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首席顾问;2017年12月至今于湖南职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于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7日(周一)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7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699号华勤全球研发中心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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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黄治国于2025年1月6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699号华勤全球研发中心
联系人:冒姗昀彤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802211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治国
2025年1月7日
附件: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治国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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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8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将于2025年1月15日-1月22日陆续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关系,做好管理工作,便于沟通交流,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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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联系电话:021-80221108,联系邮箱:ir@huaqin.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