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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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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5版)

2025-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宏桥已出具《关于对本次交易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对本次交易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2、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宏桥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进行决策审批。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八、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相关情况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3、考虑到本次交易工作的复杂性,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监管机构的审批进度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被取消的风险。

4、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4、中国宏桥依适用法律法规(包括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等)办理有关审批/批准手续(如需);

5、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属于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预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等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或变更的风险

截至预案签署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尚未最终确定。同时,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本次交易方案存在调整或变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预案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波动导致的风险

铝产品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近年来铝行业在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推动下发展迅速,未来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或变化,将会给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土矿、阳极炭块、电力等。受宏观经济走势以及铝行业整体景气程度的变化影响,铝土矿、阳极炭块、电力等生产资料价格波动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铝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产业政策以及原材料、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均可能引起电解铝产品的价格变化。电解铝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铝产品市场价格存在剧烈波动或下滑风险,对标的公司业务有一定的影响。

(四)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拥有645.90万吨电解铝年产能。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双碳”战略,推动绿色铝全产业链的发展,充分利用云南丰富的绿色水电资源,标的公司正在将部分电解铝产能转移至云南。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在云南已投产约150万吨产能。若后续产能转移进度不及预期,将对标的公司带来一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宏观经济、自然灾害、法律政策以及其他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将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本次交易契合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手段推动行业整合与产业升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2月,中国证监会召开座谈会,强调上市公司要充分利用并购重组工具,抓住机遇注入优质资产,通过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并提出多项措施激活并购重组市场。政策鼓励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实施并购重组,推动优质资产的注入。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并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推动市场活跃。上述相关政策支持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进一步提升并购重组市场潜力。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支持产业并购的政策导向

2024年9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在此背景下,产业并购成为并购重组市场主旋律之一,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有关部门政策号召,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的,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聚焦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并购重组市场产业整合逻辑凸显。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形成集氧化铝、电解铝及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合理提升铝产业集中度,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实现铝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3、铝行业供需保持紧平衡,下游应用需求旺盛

铝行业作为国家关键基础产业,其核心产品原铝广泛应用于电力、新能源汽车、建筑等领域,实现轻量化和成本节约,并逐步替代钢、木材、铜等。国内电解铝产能上限因政策因素被限定在4,500万吨/年左右,2023年,中国原铝消费量达4,284万吨,同比增长4.3%,占全球61.1%;电解铝产能4,443万吨,产量4,166万吨,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铝生产与消费国,铝行业对经济贡献显著,尤其在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环保升级。近年来,铝加工行业保持稳定增长,出口潜力强劲,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消费电子引领行业发展,尤其汽车行业成为支柱产业,政策支持持续。随着科技进步,铝在汽车轻量化中作用凸显,行业竞争力增强,尤其是在智能化生产和大飞机制造方面。此外,铝行业企业积极响应“双碳”目标,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再生原料利用率及绿电铝资源布局,提高清洁能源在产品生产中的使用比例,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显著改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铝加工业务,业务构成及盈利增长点较为单一,业务受国内终端需求景气度影响较大,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为负。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面临客观瓶颈,市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亟需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产品品类、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人才储备等方面将迎来全方位提升,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现显著增长,总资产及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跻身全球特大型铝业生产企业之列,并成为全球领先的铝产品制造商之一,大幅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把握政策机遇,打造全球铝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铝产品制造商,全球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商之一,业务涵盖了氧化铝、电解铝、铝深加工的铝产品全产业链,拥有电解铝年产能645.90万吨,氧化铝年产能1,750万吨,产能优势明显。标的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拥有全球领先的600kA特大型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与此同时,标的公司充分运用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并逐步转移部分产能至云南省内,致力于构建以水电和光伏为核心的绿色能源体系,旨在打造一个环保、可持续的绿色铝产业。

本次收购是上市公司在铝行业发展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公司在铝产业链中的重要扩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整合存量电解铝产能,同时将优质上游产业资源注入上市公司,从单一的铝加工业务供应商快速成长为涵盖氧化铝、电解铝及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龙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机遇,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3、提升整体价值,解决同业竞争,回报中小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加强铝资产内部整合,充分理顺铝行业资源,有效降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得到切实履行。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魏桥铝电、嘉汇投资、东方资管、中信金融资产、聚信天昂、宁波信铝、济南宏泰、君岳投资、天铖锌铖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均尚未确定。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34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前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随之调整。

(四)锁定期

魏桥铝电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魏桥铝电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除魏桥铝电外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山东宏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期间为过渡期。鉴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协商安排。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预计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为魏桥铝电,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宏桥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后续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均为山东宏桥。2022年7月,因张士平先生逝世及张士平先生个人遗产继承安排,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张士平先生变更为张波先生、张红霞女士及张艳红女士。本次权益变动为遗产继承,不构成公司控制权变更。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魏桥铝电、嘉汇投资、东方资管、中信金融资产、聚信天昂、宁波信铝、济南宏泰、君岳投资、天铖锌铖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六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五、标的资产预估值和作价情况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六、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相关的议案;

2、本次交易对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授权或批准;

3、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4、中国宏桥依适用法律法规(包括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等)办理有关审批/批准手续(如需);

5、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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