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郑如彬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孙明华董事、张智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逐项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90.00万手(1,900.00万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1月9日(T日)至2031年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月15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7月1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月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9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39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395手可转债。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00,000,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90.00万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90.00万手(1,900.00万张)。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1月9日(T日)至2031年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月15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7月1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月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9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39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395手可转债。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00,000,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90.00万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7日